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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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2012年赴泰国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31    阅读量:


     接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校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选拔2012年赴泰国志愿者。

    一、选拔对象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能力
        3.年龄:22-45岁之间 
        4.专业: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5.学习成绩优良,掌握汉语、中国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6.汉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达到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会泰语者优先;

    三、初选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111229——20111231

    2.报名地点:东五楼三楼315中文系办公室);


    3.笔试时间:2012192.30——4.30

    笔试地点:东五楼305307

    4.联系人:孙自方     87543253

    5.面试时间2012110

    面试地点:东五楼322(中文系会议室)

    四、培训

        1.培训前汉办将对初选者进行心理测试及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2月上旬。

    2.培训时间:20122月至4月,共600学时

    3.培训方式:全日制

    4.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5.培训考核及定岗(按汉办要求定)

    五、派出

    1.派出时间:20124月至9

    2.任期:1——3

    六.待遇

    派往泰国志愿者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七.奖惩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对已考取研究生的志愿者,有关院系应保留其学籍。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人文学院中文系   对外汉语系
                                                             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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