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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度夏秋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03    阅读量:


     

    关于做好2013年度夏秋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工组:
    随着国家的战略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今年国家对征兵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将征兵时间安排在大学生即将毕业离校之即,开展应征入伍工作,其战略意义重大,形势紧迫,也是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斗争,为军队征集高素质人才的重大举措。
    近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召开了全国2013年征兵工作会议,6月19日湖北省军区、湖北省征兵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及时召开了全省征兵工作会议,会上作出了大学生征兵动员和部署,提出了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夏秋季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时间
    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我校报名时间从2013年6月20日至7月12日教育动员及报名登记。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应届大学毕业生体检、政审可提前在离校前进行。
    二、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对象是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刚刚被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我校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在省内的和外省学生户口未迁入我校的均纳入征集范围,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我校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高职高专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6年9月6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以及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9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体检和政审还应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文件执行。
    四、征集办法
    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我校在校学生在校人民武装部报名,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在报名应征入伍的同时,在我校办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手续。
    五、征集工作安排
    按照“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分四个步骤组织:①7月12日前,召开会议、计划安排工作,搞好兵役登记,组织业务培训,抓好宣传咨询和体检准备;②8月1日至8月20日报名目测、初审初检和全面体检;③8月21日至9月5日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④9月6日至9月30日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这一阶段划分,统筹安排好工作,明确负责人,确保征兵工作步调一致,整体推进。
    六、报名地点
    根据本人自愿,请于通知的当日起到7月12日前到学校武装部军事理论教研室(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报名登记;报名学生需持学生证、6张一寸照片到校武装部报名。
    七、有关政策规定
    对高校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安置、复学政策工作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文件精神,复学政策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补偿学费和贷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政[2009]35号)文件规定执行。今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提高了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比例及其他相关政策执行。 
    八、几点要求
    一是搞好宣传动员。各院系要紧抓“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这个重点,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传达精神,宣讲政策,做到领导、老师都参与征兵工作,每名学生都知晓征兵政策。围绕“5个一”的宣传动员活动,即:举办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举办一次现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典型报告会,每一个院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一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一位毕业生发一封宣传动员的信或一条宣传动员的短信。
    二是建立畅通联系。当前毕业生即将离校,在校生也将放假离校,各院系要积极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对未离开学校的学生,要积极组织、指导他们上网报名,建立信息档案,及时与兵役机关部门保持联系;对离校后的学生要持续跟进工作,在8月征兵开始时,主动提醒他们到指定地点应征;各院系要建立值班责任制度,开辟所在院系大学生征兵工作“绿色通道”,为应征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时联系,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入伍。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7—87557131、18986113808
     
     
     
     
                                        华中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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