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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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5    阅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通知安排,现将有关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〇一三届春季毕业研究生(20133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一月至三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3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5)毕业论文优秀。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4.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5.评选步骤:

1.对照优秀研究生的条件,本人提出申请;
    
2.导师签署意见;
    
3.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
    
5.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布,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6.《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要求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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