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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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5    阅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三)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四)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但各类奖学金金额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二、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4级和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7日期间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导师签字后,连同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至班长处,班长汇总后于10月10日上午10:00之前交至系所教务老师处。学生系统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

(二)导师审核:导师于2018年10月8日-10月9日期间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导师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

(三)系(所)评选:各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10月16日之前完成学业奖学金最终评选,并需将获奖名单汇总表于10月16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邮箱1178428171@qq.com。  

(四)学院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签署协议: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交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六)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申请表请正反打印。

2、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并严肃处

理。

                                             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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