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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18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5    阅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为了做好2018年我院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三)2018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四)优秀研究生评选步骤

1.对照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申请者于2018926-2018年10月5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找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由班委会审议。

2.申请者联系导师于201810月8-10月9日期间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3.各班级于10月1710月19日期间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并提出人选报学院学工组。各班委或者党支部组织评选时务必保证本班2/3的学生到场,并保存投票记录。

4.学工组审核公布,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申批。

(五)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获以上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载入个人档案。

(六)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知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学院所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四)2018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申请者于2018926—10月5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交由班委会审议并按附件三格式提交电子版汇总材料至班长处

2.申请者联系导师于2017年10月8-10月9日期间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3.各班级于10月1710月19日期间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评选出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6%的学生作为知行奖学金候选人参与学院评审(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法)各班委评选时务必保证本班2/3的学生到场,并保存投票记录。

4.学知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最终评选。知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系所领导、研究生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申请人需要提交个人申请,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评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最终的知行奖学获得者。具体评选时间暂定,另行通知。

5.各院系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7.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三、光华奖学金评选工作

光华奖学金是社会捐赠奖学金,目的是培养学生热爱国家,光大中华文化的传统,并籍此资助并鼓励研究生奋发向学,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捐助对象一般是学习刻苦努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学生。

(一)参评对象及年限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具体参评条件详见细则。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学院所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评定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评定项目

本次评定的社会捐赠奖学金:光华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2500元,名额1人。

(四)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于2018年9月26日—10月5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

2、提交材料:申请者于10月8上午8:00—11:00期间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东五楼421办公室,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评选:学院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

4、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光华奖学金可与知行优秀奖学金重复。

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要求的说明

(一)评选优秀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务必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要求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二)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三)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或打印表格

(四)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者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需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最终获得奖项的奖学金发放均通过财务平台发放,银行账号以财务平台数据为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银行账号信息此次不使用。

(五)材料提交与上报

1.优秀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评优秀研究生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供班级评选

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由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及申请理由,请导师签字。

②获奖证明复印件

各班长最终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者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签署班委会意见,10月21中午1100点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交至东五楼421

2.知行优秀奖学金提交的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由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及申请理由,请导师签字,请务必在申请表格生填写申请等级。

②获奖证明复印件。

各班长将班级评选出的知行优秀奖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于10月21中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东五楼421,电子版汇总资料(模板见附件三)于10月21中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1178428171@qq.com

)各班级必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以免材料返工,影响效率。同时所有获奖的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申请,院系审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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