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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 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安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2    阅读量:


为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落实“早日站在党旗下”工作开展,提升学生党性修养,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将举办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推优选拔的发展对象。必须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二、培训内容和目的任务

1、培训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2、目的任务:使广大发展对象更加深刻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等基础知识,明晰党内准则和条例,树立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积极主动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培训方式和学时要求(集中学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学习交流)

根据总体安排,本次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分为四个部分,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学习10学时,自学研修4学时,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注意:集中学习只占整体考评的一部分,自学研修、主题实践、学习交流均为必修课程,未完成自学、实践、交流的同学视为不合格。

1、集中学习

发展对象须参加四次的党课学习,并参加闭卷考试。需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2、自学研修(4学时)

基本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学习党的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


3、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

为确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引导发展对象带着深厚的感情到身边群众去,此次设主题实践环节,学员须积极参加此次实践,实践内容和方式从以下选项中任选一项,具体形式和要求如下:

党建活动:自行组织或参加一次党建活动,弘扬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党建活动内容自定,建议组队进行。

义工活动:自行组织或参加一次义工活动,弘扬党员无私奉献精神和青春活力。义工活动内容自定,建议组队进行。

红色寻访:自行组织或参加一次红色寻访活动。


4、学习交流(2学时)

发展对象开展一次交流活动。交流结束后每位发展对象要认真撰写一篇交流心得,存入学习档案中共同上交。


四、考核管理

发展对象教育培训考核分为两部分,其表现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评价发展对象和列为预备党员的参考和依据,发展对象必须按时完成两者才具备选拔为预备党员的资格:

1、集中学习结束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培训不合格;

2、不参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等环节,培养期间未达发展对象培训整体学时要求者培训不合格。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参课要求:

①学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党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②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递交书面请假条,由辅导员签字后方可准假。请假的学生在本学院开课的时候凭请假条找相关负责人领取补课单,并在其他学院的发展对象培训班补课。

③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会议模式;培训期间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实践作业,并认真完成学习心得等教学内容;不做任何与培训无关活动。

④学员需按时完成学习交流和课外实践等内容,参加并通过考试,方能正常结业。

2.错过了学院分党校课程安排,如何补课?

①登陆校组织部主页(http://zzb.hust.edu.cn/

②点击主页右方“公告栏”——党校培训计划;

②选修其他院系所开对应课程,且必须将对方院系听课证(或有任课教师签名的“听课证明”)交于辅导员。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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