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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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2    阅读量:


为全面总结2019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学院将对2019届暑期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二〇一9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19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请各班长来学工组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党委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四月至五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9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4.评选时间和步骤:

1)申请者须于2019412-416日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并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也可以下载通知附件《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硕士申请者将审批表找导师签字后交各班班长进行评比,博士申请者将审批表找导师签字后交东五楼421室耿老师处。

2)硕士各班于2018417日—418日内举行班会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并于4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选出的申请人审批表集中交至东五楼421室耿老师处;

博士申请者于417日前将审批表找导师签字后交学工组421室耿老师处,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5.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将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三、几点说明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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