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通知公示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21年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阅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为了做好2021年我院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现就评选三好研究生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 15%。

3.2021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工作的具体问题如下:

1.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不超过20 人,每个院系限报一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交研究生工作部教育办公室,由学校统一评选。

2.没有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参选者,将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四)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 2000 元奖学金,其他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五)优秀研究生评选步骤

1.对照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申请者于20211014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找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由班委会审议。

2.申请者联系导师于20211014日期间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3.各班级于1020日前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于1020日下午1600前将拟获得者的《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报学院421办公室,过期视为放弃。另外提交班级评选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注明每名参选者的投票数。各班委或者党支部组织评选时务必保证本班2/3的学生到场,并保存投票记录。

4.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布,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申批。

(六)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知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学院所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四)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六)评选步骤:

1.个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申请者于20211016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找导师签字。同时,申请者对照《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办法》,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用A4纸正反打印找导师签字。

申请者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和支撑材料交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审议。

2.导师审核:申请者联系导师于20211017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审核,或者授权院系代导师审核。

3.班级初评:班长担任组长,党建负责人和团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学习委员必须为成员,并另在本班民主推选2名同学作为成员,组成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班级知行奖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者的材料和《班级知行奖学金申请统计表》纸质版于20211018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7:00交至东五楼421,《班级知行奖学金申请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941258@qq.com,参与学院评选,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评审在申请者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办法》实行总分排名,同等条件下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排名相同的情况下,社会表现分排名靠前优先考虑。

4.院系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 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各类奖学金要求的说明

(一)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知行奖学金工作务必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要求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二)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三)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或打印表格。

(四)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者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需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最终获得奖项的奖学金发放均通过财务平台发放,银行账号以财务平台数据为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银行账号信息此次不使用。

(五)各班级必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以免材料返工,影响效率。同时所有获奖的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的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申请,院系审核提交。

 

 

 

人文学院

20211011

 

  • 附件【优秀研究生.zip】已下载

Copyright2011-2012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电子邮件:humanit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