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

    首页 - 理论学习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量: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结合《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要把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上来。

    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2月7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确立”的坚定信仰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坚定行动,坚定不移走好自己的路,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埋头苦干,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将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列出具体举措,推动事业发展,做到双融合双促进。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hustrwxydw@126.com。

    联系人:宋海佩

    电话:027-87542404

    邮箱:hustrwxydw@126.com

    人文学院党委

    2023年2月10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https://www.12371.cn/2022/10/25/ARTI1666705047474465.shtml(共产党员网)

    2.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新旧对照版)

    https://www.12371.cn/2022/10/27/ARTI1666845926836204.shtml(共产党员网)

    3.习近平: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https://www.12371.cn/2022/12/31/ARTI1672470964560571.shtml(共产党员网)

    4. 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https://www.12371.cn/2023/02/07/ARTI1675772723487442.shtml(共产党员网)

    Copyright2011-2012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电子邮件:humanit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