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19 点击量:

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年级按照学校文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39号)》(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号)》(附件3《人文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人文学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方法》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细致评审,规范程序,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二、评选项目

 

2023-2024学年度,各类评选项目如下:

 

序号

奖项荣誉名称

学院指标

1

优良学风班

班级自主申报

 

人文学院2024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班级

人数

人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优秀

自强

文体

公益

创新

21级

汉语言文学+强基

65

86

5

12

4

3

7

7

3

3

1

21级

汉语国际教育

21

1

2

2

1

1

1

22级

汉语言文学+强基

76

105

5

3

7

7

3

3

2

22级

汉语国际教育

29

1

3

3

2

2

1

23级

汉语言文学+强基

71

105

5

3

7

7

3

3

2

23级

汉语国际教育

34

1

3

3

2

2

1

学院总计

296

5

12

14

12+2

29

29

14

14

8

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2人:

包括团委、学生会、资委、心委、就业中心、党建中心

 

三、评选时间流程

 

922日前:各年级应按照学校相关评选办法及学院评选细则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评选的具体时间和流程参照学院资委会通知。

 

923日前:各类奖学金和荣誉获奖学生评选需通过登陆“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申报,完成在线申请。所有评选项目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均为923日(周一)下午14:00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确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初评名单。

 

925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初评名单。

 

925-930日:学院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助主任。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学院资助辅导员罗老师,联系电话87542404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东五教学楼)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传真:027-87544241

E-Mail:humanity@hust.edu.cn

Copyright © 2021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