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二、先进个人评选
(一)研究生先进个人类别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标兵全校不超过20人,院系从拟获得三好学生称号人选中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评。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具备参评资格学生总人数的5%;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具备参评资格学生总人数的5%;
班级 |
人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硕士2201班 |
34 |
2 |
1 |
硕士2202班 |
18 |
1 |
1 |
硕士2203班 |
31 |
2 |
1 |
硕士2301班 |
39 |
2 |
1 |
硕士2302班 |
19 |
1 |
1 |
硕士2303班 |
27 |
1 |
1 |
博士2021级 |
10 |
1 |
1 |
博士2022级 |
4 |
博士2023级 |
8 |
学院总计 |
190 |
10 |
7+2 |
注: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2个名额,包括院研会、党建中心和就业中心。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附件一)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执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评。申请者需据实做好个人自评工作,填写《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及承诺书,于9 月21日前将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班级评选。9月22日前,各班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对参评学生的自评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参评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不能再补充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各班公示异议期结束后,由学院组织研究生辅导员、德育助理、班级学生干部等,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上交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4、学院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5、线上申请。学生在9月30日前根据评选结果进行线上申请。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一)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人;
2、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800元/生;
3、学术新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二)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学生获评相应荣誉称号即默认获得相应的奖学金。
2、根据学校要求,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每年评选比例总和不超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5%,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班级 |
人数 |
推荐名额 |
自强奋进 |
文体公益 |
硕士2201班 |
34 |
4 |
答辩评选 |
硕士2202班 |
18 |
2 |
硕士2203班 |
31 |
4 |
硕士2301班 |
39 |
5 |
硕士2302班 |
19 |
2 |
硕士2303班 |
27 |
3 |
博士2021级 |
10 |
3 |
博士2022级 |
4 |
博士2023级 |
8 |
学院总计 |
190 |
23 |
其中科技创新类奖学金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自主申请报名,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学工组审核,审核确定答辩名单,学院9月23日前组织公开答辩评选。
学术新星奖学金全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个院系至多推荐3名候选人,获得院(系)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者可申报学术新星奖学金,事迹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统一评选(具体另行通知)。学生获评学术新星奖学金后,其科技创新奖学金推荐资格将在院内自动递补。
(三)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依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附件二)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执行。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评。申请者需据实做好个人自评工作,填写《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表》及承诺书,于2024年9 月21日前将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班级测评。9月22日前,各班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对参评学生的自评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测评,测评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参评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不能再补充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各班公示异议期结束后,由学院组织研究生辅导员、德育助理、班级学生干部等,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申请人材料相互审查。审核无误后,确定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答辩候选人。
4、公开答辩。学院组织院内公开答辩(以具体通知为准),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线上材料填报,并报研究生院。
6、线上申请。学生在9月30日前根据评选结果进行线上申请。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在评选过程中有问题可咨询资助德育助理。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罗老师,联系电话87542404。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