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的通知》,决定评选人文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
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定:
1.受到党、团或者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行为。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中“西部”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重点企业”包括涉及能源电力、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医疗卫生等关系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社会发展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事业单位。
2.参评毕业生满足多条件者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要求,各院系拟推荐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学院可推荐19人。
根据班级学生人数情况,博士毕业年级可至多推荐1人,中国语言文学2201班可至多推荐7人,中国语言文学2202班可至多推荐4人,汉语国际教育2203班可至多推荐7人。
请各班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开展评选;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将根据实际对评选指标进行调整优化。最终按照人数要求将班级内部确认无误的拟推荐人员名单提交至学院。
五、评选程序
1.4月2日-4月10日,学院制定并公布评选通知,各班同学结合通知要求和自身情况自主申报。
线上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奖助综合系统http://gs.hust.edu.cn/”中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线下党支部或班委会按照研究生守则,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班级鉴定表》(附件1)。鉴定通过者,结合鉴定情况和历年表现,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学院副书记逐级进行在线审核。
2.4月10日-4月15日,博士研究生在党支部内评定,由支委会组成支部奖助评定工作小组,各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评选,参会人数达到支部总人数的2/3以上时,评选结果有效。
硕士研究生在班级内评定,各班级成立班级奖助评定工作小组共5人,班长担任组长,党建负责人和团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并另在本班民主推选2名同学作为成员。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召开班会评选,班会参会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以上时,评选结果有效。
各党支部、各班评选完成后以支部、班级为单位提交2项纸质材料,包括拟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班级鉴定表》(附件1)及《人文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意见汇总表》(附件2)于4月16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人文学院421德育助理处。
3.4月17日-4月25日,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公示5个工作日。
4.4月25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请班级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公示名单等告知给每位毕业生。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评选和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罗老师027-87522404。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
附件2:人文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意见汇总表
人文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