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抓整治。(一)集中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引导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用电行为;(二)重点检查生产、生活、住宿、仓储合用的各类宿舍、出租房和小门店、小作坊等“十小场所”,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一时难以取缔的,要果断进行人户分离;(三)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寒假等节点,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四)加大学生宿舍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宿舍内严禁使用 “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小电器,禁止抽烟、自炊、焚烧杂物。学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五)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等危化物品储存、领用程序,切实做好实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严格用电制度和24小时通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六)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消防泵房、消防管网、火灾报警、消防喷淋、消防排烟等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检测,对损毁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二、全方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特别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大力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采取组织师生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制作消防知识宣传栏,举办消防安全讲座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使广大师生熟练掌握“会报警、懂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基本消防技能。
三、请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和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冬春期间,学校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