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研究生同学:
为了全面总结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1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签署班级、导师意见后,由各班班长于4月27日至4月28日统一收齐交到学工组。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5.申请者须于2015年4月15日—4月19日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6.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院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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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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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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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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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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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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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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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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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