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研究生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减轻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的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聘对象
1、申请对象必须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的资助对象要求。
2、申请对象应为人文学院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5级推免生。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业优良、学有余力且愿意兼任助理。
二、招聘助理类别
助管承担本学院的辅助性管理工作。协助本学院做好通知和资料收发、汇总、报送工作。协助辅导员处理好日常工作。
三、招聘名额
1名
四、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我院每学期开学初将把学院的助教、助管岗位需求发布在学院网页上,包括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应聘时间等信息。
2、自愿申请:学生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和性格特点,申报相应岗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表》,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349976752@qq.com邮箱。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3、严格筛选:学院各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筛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由学工组统一公布学院助管聘任名单。
五、岗位考核及劳酬发放
1、岗位考核:各聘用岗位部门应严格管理,记录考勤,按时考核,要求受聘研究生按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对考核优秀的,工作量大的可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扣减当月5-10%劳酬。 助管的工作量原则上为10小时/周。
2、酬金发放:助教、助管津贴由学校按规定统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承担。助教和助管岗位分别由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依据校内各单位编制情况和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核定,报研究生院备案。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受聘者需保证每周两个半天的工作日,院内实习实践照常进行。按照学院各部门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旷班、迟到或早退。
如有疑问请联系87542404.
2015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1、
人文学院研究生兼任助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