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校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选拔2012年赴泰国志愿者。
一、选拔对象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能力;
3.年龄:22-45岁之间 ;
4.专业: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5.学习成绩优良,掌握汉语、中国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6.汉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达到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会泰语者优先;
三、初选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日——2011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东五楼三楼315(中文系办公室);
3.笔试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2.30——4.30
笔试地点:东五楼305、307
4.联系人:孙自方 87543253
5.面试时间:2012年1月10日
面试地点:东五楼322(中文系会议室)
四、培训
1.培训前汉办将对初选者进行心理测试及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2月上旬。
2.培训时间:2012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3.培训方式:全日制
4.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5.培训考核及定岗(按汉办要求定)
五、派出
1.派出时间:2012年4月至9月
2.任期:1——3年
六.待遇
派往泰国志愿者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七.奖惩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对已考取研究生的志愿者,有关院系应保留其学籍。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人文学院中文系 对外汉语系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