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田卖屋”赴任广西罗城
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广西罗城县知县。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走马上任。
从永宁州到广西罗城,路途遥远,数千里地,需要不少盘缠。于成龙家里现银不足,就典当出售一部分田地和房屋,凑足一百两银子。这便是于成龙“典田卖屋”赴任的故事。
初到罗城时,遍地荒草,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于成龙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但困境并没有让于成龙意志消沉,而是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于成龙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并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于罗城盗匪多、治安差的问题,于成龙把境内的老百姓,按照居住区域,十家为一保,十保为一甲的方式进行划分管理。对外防御盗匪,一有匪情,便有人敲锣打鼓,人们拿起棍棒武器,齐心御匪;对内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慢慢地,罗城的社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于成龙故居图
在罗城任上,于成龙展现出了他亲民爱民的作风,深受罗城百姓爱戴。在缴纳钱粮时,百姓常常会多带几个铜钱,顺手放到他的桌案上。于成龙发现后,坚决不收。百姓可怜于成龙清苦,凑集少许银钱,为他购买盐米。于成龙说:“我一人在此,何须如许物,可持归奉汝父母,一如我受。”意思是,我一个人在这里,不需要这么多东西,把这些东西拿回去奉养你们的父母,就跟给我用一样。
于成龙廉政文化园展厅图
康熙手书“廉”字
(三)清廉俭朴人称“于青菜”
在为官二十余年中,于成龙始终自甘淡泊,两袖清风,他曾对僚属说:“我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免饥寒足矣。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余,要钱何用?”
康熙十年,黄州发生了严重的旱灾,于成龙一边开仓赈灾,一边劝谕富豪人家解囊,他更是身先士卒,把仅有的一匹骡子“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无米下炊,于成龙就吃起了“糠粥”。百姓们知道于成龙每天以糠粥度日,就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于糠粥”,还编歌谣说:“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在任两江总督期间,于成龙不改初衷,每餐必食萝卜青菜。主仆无茶可饮,采槐叶充之,日久,衙后槐树,枝朗叶疏。江南每逢风雨袭击、灾情不断时,他为了“留米赈饥”,以稀粥青菜为食。“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人为感念他,深情地称他为“于青菜”。
于成龙病逝后,同僚们清点他的遗物,发现床头有一个方形的旧竹筐,大家打开竹筐盖,发现里面只有绨袍一袭、靴带二条,堂后瓦瓮中也只有粗米数斗、几罐盐豉——这就是于成龙的全部遗产。
于氏宗祠
(四)清白家风代代相传
政声人去后,清名在人间。于成龙为官20余年,天南地北,只身天涯,以其一生清廉节俭、勤政为民的端严操守,为吕梁于氏家族树立了光前裕后的典范。
于成龙长子于廷翼是岁贡生,做过一任曲沃县训导,相当于从七品的官员,分管教育,在任上颇有成绩,受到上司好评。任满回乡后,生活节俭,但热心公益,经常周济亲友、族人,乡里有流民过来时,他把他们召集起来,或者施粥给粮,或者给钱给物,或者分给耕牛。
于廷翼的家教也特别严格。在儿子于准做浙江按察使时,于廷翼教育儿子:“你主管一省刑名按察之事,关系着百姓身家性命。你祖父以清节传家,我不担心你不廉,而是担心你自恃其清,心无敬畏,过于刻厉,而有伤好生之德!”于准承继祖父遗风,谨记父训,从山东临清知州,到贵州、江宁巡抚,他为官清廉,大举善政,多次受到赏赐,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
《于氏族谱》中刻印的于成龙遗像
于准不仅自己言行上继承了祖辈清白遗风,同时也修订族规家训,为后世确立行为规范。康熙四十六年,于准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
于氏族规家训以“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等为核心要义,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对于氏后人养成恭良谦让、急公尚义、勤俭持家等行为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对当地民俗民风也有着长远影响。
附于氏族规家训摘编:
(1)廉仕吏
从来寡所用,斯廉所取,未有用之极繁多,而取之能廉洁者也。
【译文】从来都是只有极少的消费,才会廉洁不贪污。没有奢侈浪费还能保持廉洁不贪污的。
(2)倡勤俭
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
【译文】读书人有幸被上面选中任用,身份虽然尊贵显耀,但居家一定要勤俭,不可以享乐奢靡。对待他人务必要谦虚坦荡,不可以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