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研究生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减轻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学院拟在院内各部门管理部门设置研究生实习实践岗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在校生
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
4、入校时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5、无固定工资收入
6、“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协助院系各行政办公室开展工作,工作内容由聘任办公室确定。
三、招聘流程
1、自愿申请:学生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和性格特点,结合岗位需求,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人文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岗位申请表》申请岗位,并于2018年9月26日前交至东五楼421。
2、严格聘用:学院各部门审查资料,于9月27日进行公开面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任学生,并将聘用结果于9月27日下午17:00反馈至耿艳丽处。
3、岗前培训:招聘结束后各办公室对全体实习实践同学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津贴
1、工作时间:院内办公室实习实践岗聘期至少为1学年,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岗位津贴:院内办公室实习实践岗每月350元基本津贴+绩效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普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一次性发放绩效津贴500元;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一次性发放绩效津贴15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享有绩效津贴。
五、岗位考核及管理
1、院内办公室实习实践岗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学期末研究生填写《人文学院实习实践研究生工作考评表》,交由聘任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学生由学院给予一次性津贴奖励,并在下一学年“助教”、“助管”岗位招聘时予以优先推荐。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且立即终止实习实践岗位: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