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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10 点击量:

各班级: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材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决定开展 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参评具体条件

参看《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1)。

四、评选比例

各项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当学年该院(系)2023 级本科生总人数的 10%,各奖项名额为8人。

五、评选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410-413日,学院制定并公布评选细则,各班同学结合细则要求和自身情况自主申报,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2.414-421日,学习优秀奖学金和自强奋进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选,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和社会公益奖学金分组进行评选,中国语言文学2301班与强基班为第一组,中国语言文学2302班与中国语言文学2303班为第二组。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评选完成后向院系提交奖学金拟获评名单(附件2)。

3.422-424日,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公示5个工作日。

4.430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各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公示名单等告知给每位参评学生。

2.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3.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4.评选和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杨爽027-87542404

七、附件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拟获评名单(参考模板)

 人文学院

                                                                                             2024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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