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我院拟于11月8日下午召开人文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面向各班推选参会代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表资格
凡我院在籍在读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被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休学者除外)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拥护党的方针路线;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群众基础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拟确定正式代表59名,覆盖各年级、班级,且要求非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不低于60%。其中,博士生代表5名(各年级博士生代表各1名);2018级硕士生代表14名(历史所2名,中文系两个班各6名);2019级硕士生代表20名(历史所2名,中文系三个班各6名);2020级硕士生代表20名(历史所2名,中文系三个班级各6名。
三、代表权利与义务
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研代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推选流程
1.自主报名与团支部(班委会)推优:有意愿报名的研究生填写《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荐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上交给团支部,各团支部进行审核推优,并于11月4日20:00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二届研代会代表信息汇总表》,并将报名表和信息汇总表压缩发送到邮箱1049489554@qq.com。尚未设立团支部的班级由班委会做好代表信息收集工作。
2.研代会筹备指导委员会资格审核。
3.代表名单公示。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荐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二届研代会代表信息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