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并鼓励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有利于我校选拔具有科研学术潜力的创新人才,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有关学校奖助学金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院在2020年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总额内设立新生奖学金,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由院系进行评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通过2019年10月推荐免试录取并已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优秀推免生的相关条件和标准。本年度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注:通过招考方式录取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因第8学期学业及毕业答辩等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准确获取学业成绩、排名等信息,不纳入此次评选范闱。
二、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学生本科就读学校的学科(专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独立本科招生的分校、国际校区等不计入);
2.本科就读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以本科毕业院系和专业为准,须与所在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院系和学科(专业)对应。
3.本科就读学校学科(专业)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
4.本科就读学校学科(专业)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20%(仅限申请二等奖)。
注∶以教育部官网信息为准
(-)学生须满足的学业成绩、排名要求及奖励标准
以教育部2020年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推免录取数据为 依据,采取学院排名或专业排名方式的,可直接计算排名百 分比;采用学校排名方式的,如申报参评,须所在高校出具 按专业排名的情况及排名方式说明(凡享受单列推免计划的, 原则上不予参评)。
特等奖:满足条件(一)中第1—3条其中一条,且专 业排名为前1%或第一名,奖励额度为入学当年15000元/人。
(注:系统排名人数较少,特别是未超过30人的,须提供所在高校对专业设置或专业人数的情况说明供院系核定)
一等奖:满足条件(一)中第1.3条其中一条,且专 业排名为前5%,奖励额度为入学当年10000元/人。
二等奖:满足条件(一)中第1-3条其中一条,且专业排名为前10%;或满足条件(一)中第4条,且专业排名为前3%,奖励额度为入学当年5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1.院系根据推免录取系统数据,初筛出基本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组织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推免生在10月20日前提交申请表及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院系对申请表、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定,确定本单位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核院系提交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名单。按核定后的名单和额度,将新生奖学金额度下达院系。院系如有条件,可在学院内设立相应标准予以配套,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4.参评研究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提出申诉。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