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1】29号)、《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校本【2021】30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商定,成立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相关工作小组如下: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 刘久明 刘婵娟
副组长 路成文 叶智
成员 谢晓明 刘根辉 李军均
秘书 戴筠 陈禹
2.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 路成文
成员 谢晓明 周新民 刘根辉 李军均
秘书 陈禹
3.监察小组
组长 叶智
成员 王庆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三、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18个,我院按专业人数比例,综合考虑专业建设水平,分配推免生推荐指标如下:
汉语言文学13名(60/81Í18= 13.3 )
汉语国际教育5名(21/81Í18= 4.7)
指标分配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如有追加指标,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分配方案。
各专业根据推免生指标,以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排名,按1:1.5的比例推荐申报,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放弃申报,可按加权平均成绩递补。
四、推免生遴选的综合成绩核定及排名
1.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前首次课程成绩计算)Í90%+奖励加分Í10%。
3.推免生奖励加分成绩按《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核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1.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1〕29号)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推免生推荐实施办法,并提交至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推免生推荐实施办法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9月15日前);
2.学生提交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16日下午15点之前。9月17日学院按实施办法及细则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按照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3.依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要求填报推免生资格审核表,表单格式及基础数据由本科生院提供(9月15日前);
4.上报推免生资格审核表、推免生成绩单、推免生成绩排名和奖励加分明细等材料(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到本科生院(9月19日18:00前)。
六、监督及申诉
推免生遴选监察小组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异议或申诉,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或整改。
“实施办法”提交及公布、推免生名单公示及上报等,需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