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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24级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0-31 点击量:

各位2024级新生: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要求,依据《关于报送2024级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4级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根据要求自愿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名额

       1名

二、减免要求

根据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中的第四章 减免学杂费相关要求如下:

第四章 减免学杂费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可以减免该生当年或者在校期间的学杂费。
第十六条 符合减免学杂费的学生:
1、孤儿。
2、烈士遗孤。
3、单亲且家庭确实困难。
4、西部助学学生,且符合当年减免要求。
5、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学生。
第十七条 对于第十六条规定的1、2项学生,减免4年学费;对于第3项,根据学校当年政策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确定是否减免和减免比例;对于第4项,根据规定,如果是新生,减免当年学费,如果是老生,根据上一学年成绩决定减免全免(成绩排名专业前30%),减免一半(成绩排名专业前30%-70%),不减免(成绩排名专业低于70%);第5条根据审批意见决定。

三、减免时间

减免学费学年时间202409—202506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同学11月3日前填写附件22024级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和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个人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年级资助助理处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在11月5日前组织评选,11月6日前确定获评学生名单后上交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如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助主任。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学院资助辅导员罗老师,联系电话87542404。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

附件22024级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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