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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16届硕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5    阅读量:


 

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做好人文学院2016届硕博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程序
1.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专题党性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召集毕业生党员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习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2.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县级及以上党组织方可接受我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见附件1),由党员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在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认真核实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等。
3.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除本院系升学、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和保留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都应转出。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在系统中按照《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经审核后统一打印介绍信。各基层党组织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附件3)(签领单内容可调整)与打印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发给党员,教育督促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4.毕业生党员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组织关系已转出的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各毕业生党员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反馈回执联。避免形成“口袋党员”。
5.确认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各基层党组织将收到的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上,妥善保存以留案备查,同时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工作。有效期内未收到回执联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与党员本人或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督促落实,切实确保每一名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完成转入。
   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方案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转出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1.本院系升学的,组织关系不转出,仅进行支部间转移。
2. 本校其他院系或国内其他高校升学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本校其他院系或升学高校党组织。
3.对出国(境)升学的,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申请保留其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本人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交保留党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党组织关系保留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保留期间出国(境)地点、出国(境)事由、境外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并递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签证等复印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4),经基层党组织审查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审批。
对于因在国(境)外升学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应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在保留期期间,党员应主动与原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期回校后,党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申请保留期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保留期的,党员应在保留期内主动与原基层党组织联系,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延长保留组织关系手续;逾期未回校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与党员取得联系,逾期超过6个月仍联系不上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转出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申请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员本人提交暂缓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党组织关系暂缓事由,暂缓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暂缓期间其所在地点、联系方式、联络人等信息,报基层党组织审批。
对暂缓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在审批通过后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杜绝产生“口袋党员”。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对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超过申请期限的,基层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逾期未回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与党员取得联系,逾期超过6个月仍联系不上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各毕业生党员应谨慎认真对待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项,积极主动落实自身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充分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与具体指导,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把好组织关系转接这一重要关口,发挥党务工作干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等各方面作用,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四、组织关系未正常完成转接处理办法
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按照以下分类进行处理:
(一)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毕业生党员须交回原介绍信或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所在基层党组织补办。
(二)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内
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毕业生党员须交回原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5),经基层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到党委组织部补办。
(三)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
如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则视为党员自动脱党,原则上不再补办。
具体可参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附件6)进行。
各研究生党支部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党支部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接这一重要关口。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党总支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1、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校内、省内校外、省外).xls 2、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doc 3、4.华中科技大学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审批表.doc 4、5.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doc 5、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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