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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0    阅读量: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1】29号)、《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校本【2021】30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商定,成立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相关工作小组如下: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    刘久明   刘婵娟

    副组长    路成文    叶智

    成员    谢晓明   刘根辉    李军均

    秘书    戴筠    陈禹

    2.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      路成文

    成员     谢晓明  周新民    刘根辉     李军均

    秘书                   陈禹

    3.监察小组

    组长                  叶智

    成员                  王庆

    二、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三、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指标14个,我院按专业人数比例,综合考虑专业建设水平,分配推免生推荐指标如下:

    汉语言文学10名(54/7414=10.21)

    汉语国际教育4名(20/7414=3.78)

    各专业根据推免生指标,以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排名,按1:1.5的比例推荐申报,排名靠前的学生如放弃申报,可按加权平均成绩递补。

    备注:2023年9月21日经院系申请,本院追加一个名额,给汉语言。

    四、推免生遴选的综合成绩核定及排名

    1.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90%+奖励加分10%。

    3.推免生奖励加分成绩按《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核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1.9月20日以前,制订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含《加分细则》),提交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2.9月21日以前,向学生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9月23日以前,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5.9月25日中午12:00以前,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上报本科生院。

    六、监督及申诉

    推免生遴选监察小组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异议或申诉,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或整改。

    人文学院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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