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需求,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陈孝平助学金”,用于帮助中国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激励他们奋发图强、拼搏进取,积极投身科技事业。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陈孝平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通知。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为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三)申请者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
(四)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能够参加本基金会开展的相关活动;
(六)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陈孝平助学金”的资助;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申请资格:
1、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2、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本基金会规定的资助条件者。
三、受助资格的申请与评审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填写《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个人上一年度成绩单(加盖公章)、个人获得荣誉相关证书,并提供有关经济情况证明;《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请申报人于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审核。
2.学院评审。学院视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如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下拨指标数,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确定获评学生名单;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下拨指标数,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开展答辩评选确定获评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获评学生名单确定后上交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核后,申请材料交由陈孝平基金会报备,同时将评审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批,最后确定受助名单,基金会即可拨款。
四、助学金的发放
1、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通过银行向受助者所在高校拨付助学金,由高校将助学金划拨到各受助学生;
2、受助学生收到助学金后,需在《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上签字认可,《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由受助者所在高校盖章后寄至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3、该助学金款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补助,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将抽查和审计受助学生领取助学金的情况。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