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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关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24 点击量:

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为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的寒门学子圆梦华中大创造条件和机会,华中科技大学崔崑和朱慧楠教授捐款设立“关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学金”。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

一、资助指标

每年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2每人6000/

二、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申报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生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3.学习勤奋刻苦,入校成绩优异 ;

4.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增援武汉的医护人员子弟,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该助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

1.个人申请。符合助学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格》927将:学生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学生姓名+关爱新生助学金”形式命名发到799941258@qq.com。

2.学院评审。学院将视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如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下拨指标数,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确定获评学生名单;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下拨指标数,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开展答辩评选确定获评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获评学生名单确定后上交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申请本助学金的学生,应实事求是,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助学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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